稅務透明 廉政同行 113年度印花稅檢查開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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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113年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已自本年6月開始進行至11月止,該局已於5月就選查對象寄發輔導函,6月起將陸續寄發檢查函通知受檢業者受檢提醒受檢業者儘速整理帳冊憑證,自行檢視應稅憑證是否已依規定繳納或貼用印花稅票並銷花,如有短漏繳印花稅情事,於檢查日前自動補貼或自動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即可免受罰。此外為追求廉能治理該局政風室將同步辦理印花稅業務專案稽核提升人民對政府的信賴感

該局進一步說明,印花稅年度查核對象包括基隆市轄區之建築師事務所、補習班、學前教育、醫院診所等執行業務所得者,以及電力用水供應業、營建工程業、不動產業、製造業及金融保險業等各行業。公司、行號或個人因故無法如期受檢時,應於原應受檢日前向該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改期受檢。

稅務局提醒業者,依印花稅法規定,印花稅課徵範圍及應納稅額有銀錢收據(4)、買賣動產契據(新台幣12元)、承攬契據(1)、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1),該等憑證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繳納印花稅印花稅具有輕稅重罰特性,若經查獲未貼繳或貼繳不足,除應補稅外,還會按漏貼繳稅額處515倍罰鍰;如揭下重用經註銷之印花稅票,更將處2030倍罰鍰另外,電子形式契據若屬上開印花稅課徵範圍,仍須繳納印花稅,但受檢時可提供電子檔案供查核,免再列印紙本,以達節能省碳及簡化檢查程序

又為避免購買印花稅票貼用及銷花之費時與不便,該局呼籲納稅人可使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及行動自然人憑證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即可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只要將已納繳款書之證明聯黏貼於應納印花稅憑證上,即完成納稅手續,非常簡便。

您如有相關問題,請向基隆市稅務局土地增值稅科洽詢服務電話2433-1888711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新聞稿連絡人:陳明君

連絡電話:2433-1888轉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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