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度「 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 作業簡章

Spread the love

一、 依據:
(一)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

二、 筆試及口試地點、日期:
(一) 筆試時間:113 年 6 月 2 日辦理。
(二) 筆試地點:社團法人中華牙醫學會大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衡 陽路 36 號 3 樓)。
(三) 口試時間:113 年 6 月 16 日辦理。
(四) 口試地點:社團法人中華牙醫學會大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衡 陽路 36 號 3 樓)

三、甄審申請資格:根據「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 辦理。醫師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參加專科醫師甄審:
(一)在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接受 2 年(含)以 上完整之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並持有該機構 發給之訓練期滿證明文件者。
(二)領有外國之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經衛生福利 部認可者,得免筆試。

四、報名方式:
(一) 通信或親自報名。
(二) 繳交填妥之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申請書及特 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規定之相關文件。(相 關表格請至社團法人中華牙醫學會 (https://www.ads.org.tw/)或本部網站最新消息區下載 (http://www.mohw.gov.tw)。
(三) 申請人需經甄審會審查其資格,審查合格者,始能參加考 試。
(四) 繳交費用:因應本部推動國人口腔重要政策所需,本次甄審 作業係因公務需要由本部自行辦理事項,免繳交甄審費。

五、報名日期及資料繳交方式:
(一) 報名日期:
1.筆試:113 年 4 月 12 日起至 5 月 27 日前繳交筆試申請 書。
2.口試:113 年 6 月 5 日起至 6 月 11 日前繳交口試申請書 及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臨床案例 5 例資料送至社 團法人中華牙醫學會(臺北市中正區衡陽路 36 號 3 樓)。
(二) 資料繳交方式:請於截止日前繳交筆試申請書及口試申請書 (含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臨床案例 5 例資料)送至社團法 人中華牙醫學會(臺北市中正區衡陽路 36 號 3 樓),以郵戳 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其他事項:依「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 第 3 點規定,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不得參加本年度之口試。

六、專科醫師甄審考試成績得申請複查,相關規定依特殊需求者口腔醫 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辦理。

七、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臉書留言
(總共瀏覽 3 次數, 今天瀏覽 1 次數 )

發佈留言

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