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7 修羅之門工作室無正當理由,不派員出席消費爭議申訴協商會議。 by 史蒂文Posted in 未分類 消費者陳○○君與修羅之門工作室間為刺青發生爭議,經陳○○君依法提出申訴,本府發函通知雙方於115年8月4日召開協商會議,請雙方前來本府說明案情及共同協商解決爭議之方法,修羅之門工作室於是日無正當理由未派員出席協商會議。 (總共瀏覽 10 次數, 今天瀏覽 1 次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