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四機(廢電視機、廢洗衣機、廢電冰箱及廢冷暖氣機)免費回收政策自100年7月1日起,民眾向販賣業者購買新機時,販賣業者則免費幫忙回收該舊機,再交給後端回收、處理商,以達到資源回收再利用的目的。近年來行政院環保署為因應市場產品推陳出新,電器產品型式愈趨多樣性,為解決民眾實務回收需求,將於111年3月1日起擴大回收廢電冰箱、廢洗衣機範圍,以確保廢物品能進入回收處理體系,避免不當拆解而造成環境污染,增列物品範圍說明如下:
一、電冰箱定義內容,因考量到單一冷凍或冷藏之冰箱已普遍使用於家戶中,因此將新增單一冷凍或冷藏之冰箱納入電冰箱列管範圍,將「冰箱、冰桶」名稱修正「冷凍箱、冷藏箱、冷凍冷藏箱及電冰箱」,但為後補式、開放式、櫥窗式、展示櫃、工作檯式及生物醫學上使用等則不在公告回收範圍內。
二、洗衣機部分,因大容量洗衣機已成為市場主流,因此擴大洗衣容量乾衣6~25公斤皆為公告回收範圍。
環保局賴局長煥紘表示,廢四機回收政策已實行十餘年,為能與時俱進,今年擴大電冰箱及洗衣機回收範圍,以回應民眾務實需求,在此呼籲民眾如購買新機,同品項、數量、時間及同送達地址的舊機可交由販賣業者免費搬、載運回收,也可洽詢清潔隊,約定時間、地點後,並搬至約定地點放妥以利清運,避免環境污染,促進資源循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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