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 公告114年度「114年度牙醫醫院評鑑基準」、「114年度牙醫教學醫院評鑑基準」 by stevinPosted in 健康社會 Spread the love依據:醫療法第28條、第95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61條。 公告事項: 一、「114年牙醫醫院評鑑基準」共計2篇、15章、101條;其中重點條文計3條、必要條文計5條、試評條文計7條。 二、「114年牙醫教學醫院評鑑基準」共計6章、54條;其中必要條文計1條、試評條文計1條。 臉書留言 (總共瀏覽 1 次數, 今天瀏覽 1 次數 )分享此文:TwitterFacebook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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