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法規上,我們所常聽見的防制區是什麼意思呢?簡單的說,空氣品質防制區區分為三級,一級為國家公園及自然保護(域)區等依法劃定的區域,二級防制區為一級防制區以外,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之區域,三級防制區為一級防制區以外,未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之區域。基隆市自110年1月1日起,本市PM2.5已進入二級防制區,且經過大家這幾年努力改善空氣品質下來,PM2.5自106年開始連續5年均低於法規標準15 μg/m3,且統計110年至11月底濃度已來到11.0 μg/m3為歷年新低。但空氣品質防制區於今年度新增臭氧8小時防制區判定方式,全臺僅東部縣市(宜蘭、花蓮及臺東)臭氧8小時為二級防制區,其餘縣市皆為三級防制區,基隆市近十年(100~109年)臭氧8小時值介於63~68 ppb,高於法規標準60 ppb,因此為改善本市臭氧8小時濃度,基隆市環保局在空氣管制策略上多箭齊發,透過電力業改善、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減量協談、高污染機車汰舊換新、柴油車多元管制及基隆港船舶排煙稽查、船舶減速及岸電推動等多項策略,來削減臭氧前驅物質(揮發性有機物及氮氧化物),逐步改善本市臭氧問題。而統計110年至11月底止,本市臭氧八小時為57 ppb,睽違十年達標符合法規標準,但臭氧的改善要看長期的濃度變化趨勢,因此環保局在相關污染管制作業上永不停下腳步,空氣品質好還要更好,朝著臭氧八小時進入「二級防制區」為目標努力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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