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3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污案 高院裁定電子手環防逃 by stevinPosted in 熱門新聞 Spread the love(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署長任內藉由多起標案收賄、洗錢。二審判刑16年徒刑,現三審審理中。高院裁定,黃季敏今天起至明年2月18日施以電子手環監控及19日起限制出境8個月。 臉書留言 (總共瀏覽 2 次數, 今天瀏覽 1 次數 )分享此文:TwitterFacebook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你必須 登入 才能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