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調整房屋標單單價不溯及舊屋

Spread the love

   基隆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於111年3月24日審議通過調整房屋標準單價,並自111年7月1日起適用於新建、增建、改建完成之房屋。

稅務局表示,依稅法規定每3年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本市上次重新評定為108年,為期賦稅合理化,反映合理造價,本次(111)賡續辦理調整作業。調整重點如下:

  1. 標準單價部分,考量民眾負擔,以「基隆市建築物造價估算標準」為基準,採緩步微幅調整,較108年基期微幅增加12.46%,且本次調整後房屋標準單價不溯及舊屋,僅適用於111年7月1日以後新建、增建、改建房屋。
  2. 地段率部分,調升新推案及觀光景點2路段,並補建缺漏巷弄,受影響戶數約2,000戶,增加稅額約87萬餘元,地段率調整所影響稅額及戶數不大。
  3. 折舊率部分,考量鐵皮屋耐用年數不比磚造房屋高,故調高鋼鐵造房屋折舊率,以加速折舊。
  4. 修正「基隆市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本次係為使房屋稅稽徵作業明確,僅為重申原已適用情形,不影響稅額,修正重點如下:

第4點增列同一使用執照記載樓層數如有數種且獨立使用者,應分別評定。

第10點增列頂層其他建物合計面積超過20平方公尺,仍應依各構造別分別計課

第12點增列適用於109年1月1日以後房屋標準單價表核計房屋現值之新建房屋,不另加計電梯現值及不適用分層分擔

增訂第18點原住家房屋現值符合免徵標準房屋於未增建、改建及變更使用前,仍繼續免房屋稅。

  1. 修正「用途類別及用途細類別代號對照表」,為使用途細類別代號容易辨識,修正油槽、焚化爐、養殖場細類別代號,不影響稅額。
  2. 現行「加油站地下油槽特殊構造物房屋現值評價方式及折舊標準」、「基隆市五層以下未設電梯分層所有樓房價值分擔標準表」、「基隆市電梯設備工程費概算表」,維持原評定標準沒有變動。
臉書留言
(總共瀏覽 13 次數, 今天瀏覽 1 次數 )

發佈留言

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