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4 本部111年度「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申請案,於110年11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止開業之醫事機構,符合本要點規定且有意願申請者,請備齊購買收據,依附件規定,送當地衛生局審查後,由衛生局核轉本部辦理。 by stevinPosted in 衛福部新聞 Spread the love本部111年度「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申請案,於110年11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止開業之醫事機構,符合本要點規定且有意願申請者,請備齊購買收據,依附件規定,送當地衛生局審查後,由衛生局核轉本部辦理。 臉書留言 (總共瀏覽 11 次數, 今天瀏覽 1 次數 )